為搶救散存于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檔案資料,進一步發掘我縣歷史文化資源,豐富檔案局(館)館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江西省檔案條例》等有關規定,尋烏縣檔案局(館)面向全縣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廣泛征集散存于社會上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重要保存價值的各種檔案資料,現將征集事項公告如下:一、 征集內容(一)反映尋烏地方歷史多個時間形成的圣旨、詔書、敕令、手諭、奏折、電報、嘉獎令、委任狀、公報、告示、報紙、刊物、圖書、地圖、圖表、往來文書、印章、各種年譜、族譜、家譜、墓志、碑文、契約、證照、貨幣、證券、票證、商標、報紙、傳單(小報)、照片、獎章和牌匾等。(二)歷代反映尋烏地方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發展歷程的重要文字、照片、錄音、實物等。(三)歷代編印記載尋烏歷史面貌各類史、志、鑒、圖書、報刊、雜志、畫冊、圖集、書法、內部刊物及反映尋烏情況小說、散文、詩歌、戲曲以及各種書畫、作品等。(四)反映尋烏縣城內民族特色,歷史變遷,地形地貌,人文環境,物產資源,自然災害,風土民情,民族宗教,方言諺語,奇聞鐵事等各種實物、地圖、照片、報刊、書籍等。(五)新中國成立前各級黨組織和革命先驅在革命斗爭中形成的傳單、宣言、會議記錄、信函、日記、手跡等文字材料、照片、實物等。(六)新中國成立后省級以上領導人來尋烏觀察的照片、影片、影詞及由此形成的錄音、錄像、光盤、實物等。(七)尋烏籍或曾經在尋烏工作過享有較高聲望的教授、專家、學者、文學家、藝術家有突出貢獻的科技工作者和全國勞模、戰斗英雄、革命烈士及擔任有部(軍)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官員在工作、生活及社會公務活動中形成的手稿和信函、筆記、論著、藝術作品、印刷出版物、證書、獎品、照片、音像實物等。(八)尋烏縣各行業,各單位榮獲全國榮譽 稱號和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獎拓、牌匾、文字材料、聲像資料等。(九)縣內各級機構、組織在政務活動、外事活動或者社會交往中接受的重要禮品等實物。(十)反映尋烏縣現場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實物、文字、照片、錄音、錄像等。(十一)其它有關保存價值的檔案資料。二、征集方式(一)無償捐贈,對國家和社會具有重要保存價值、非國家所有的檔案資料、檔案所有人可直接向縣檔案局(館)捐贈。凡捐贈進館的檔案資料,經過專家鑒定后由檔案局(館)永久保存。(二)寄存、復制、非國家所有的珍貴的檔案資料,所有者不愿意捐贈,可采取接受寄存或對原件復制的方式進行征集。(三)捐贈的檔案資料,其所有權歸國家所有,寄存的檔案的資料,所有權歸寄存著所有。三、說明事項(一)征集的檔案要求內容真實,文字圖表視頻清晰、突出原始性,如提供照片電子版,要求大小不小于3M,不得用PS方式對內容進行刪除或增添。每件檔案資料需附簡要文字說明,提供時間、地點、人物、事件、歷史背景和拍攝者信息。
(二)凡向尋烏縣檔案局(館)捐贈提供復印、寄存檔案資料的單位或個人,對其檔案資料利用享有優先權,并可對其不宜向社會開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見。縣檔案局(館)對捐贈檔案資料者將頒發捐贈證書。(三)有捐贈寄存等意向的單位和個人可直接到尋烏縣檔案局(館)辦理有關事項,也可以采取信函、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與縣檔案局(館)聯系,本館可提供上門服務,協商相關事宜。(四)聯系方式聯系部門:尋烏縣檔案局(館) 固定電話:0797-2851521 郵箱:dangan0797@163.com
地址:尋烏縣長寧鎮長安大道檔案大樓郵編:342200
四、
征集時間自本計劃發布之日起,長期有效。誠望熱心公益事業,關心檔案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踴躍捐獻,并歡迎提供相關線索。尋烏縣檔案館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