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宣傳部下屬事業單位和縣對外聯絡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現面向全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6名工作人員到縣委宣傳部下屬事業單位、縣對外聯絡服務中心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原則
堅持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公開選調的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縣在編在崗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含高中教師和未滿最低服務期的各類定向委培生)。
(二)崗位說明
調入新單位后不再保留中小學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納入新單位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聘用在九級管理崗。
(三)應具備的條件:
1.政治條件: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服從組織分配,愛崗敬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2.資歷條件:2020年8月31日前參加工作,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合格等次)。報考人員具有特崗教師、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士官等工作經歷且已轉為事業編制的,其服務(服役)時間累計計算;
3.年齡條件:30周歲以下(1992年8月1日后出生)。
(四)不具備選調資格: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其它不符合選調條件的情形。
(五)選調崗位、名額、具體條件:

三、選調程序
選調程序為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公示、試用、調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16日
2.報名地點:縣人社局402辦公室
3.報名時應攜帶的材料:《尋烏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招錄(聘)、選調考試同意報考證明》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張(與報名表同底)。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負責,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調的全過程,凡發現參加選調者與公告職位所要求的選調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參加選調資格。
(三)面試
1.領取面試準考證時間、地點:2023年8月18日,報名處。
面試時間、地點:2023年8月20日,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線為75分,低于合格線的不列入考察對象。面試主要通過結構化面試方式,測試選調者的綜合素質和人崗相適度。面試結束后,根據選調計劃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3.當某崗位報名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數之比大于10:1時,增設筆試環節。筆試成績滿分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4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1:4比例的,合格線上所有人員進入面試。增加筆試環節的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如末位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高分者。
(四)考察
進入考察后,各考察對象的成績清零。考察工作由縣人社局和選調單位共同負責,考察內容為德、能、勤、績、廉五方面,重點考察選調人員的政治素質、與選調單位的匹配度和工作實績。考察組按考核名次擇優、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如果出現某崗位的考察對象全部與選調崗位不匹配的情況,則減少直至取消該崗位的選調名額。
(五)公示
擬選調人員須在原單位公示3天,對公示期間反映出的問題,經調查認定影響調動的,取消選調資格,并視情況決定是否遞補。
(六)試用
公示結束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擬選調人員進行試用(縣委宣傳部下屬事業單位試用期為3個月,縣對外聯絡服務中心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間,不轉移行政關系和工資關系。因試用不合格產生名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七)調動
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程序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本公告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附件:尋烏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招錄(聘)、選調考試同意報考證明
尋烏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