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尋烏縣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房“三房合一”建設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尋府發[2013]5號)文件規定,經縣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現將2013年度保障性住房申租工作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況
本批次保障性住房為普通裝修成套住房。
房源地點:長寧鎮園藝場大塘坪。
套型分布:共15棟,計570套,每套面積約50平方米(以實際測繪面積為準)。
二、租金標準
1、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為:4.3元/平方米.月(含物業管理費);2、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為:1.94元/平方米.月(含物業管理費)。
三、申請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租房:
1、申請人具有縣城中心城區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
2、申請人無縣城中心城區城鎮戶籍,來縣城區連續穩定工作1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縣城中心城區無住房的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
有穩定工作是指:①與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交社保1年以上。②在中心城區居住1年以上個體工商戶;③在中心城區退休并居住的退休人員;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
無住房是指: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中心城區無私有產權住房(私有產權住房包括已簽訂合同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二) 符合第三(一)條第1款申請條件的家庭,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廉租房。
1、申請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縣中心城區城鎮常住戶口3年以上,家庭成員必須在縣城中心城區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和扶養關系;
2、申請家庭是縣民政部門核定的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并在申請之日前已連續領取低保金3個月(含)以上。
(三)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申報:
1、家庭成員未落實計劃生育政策的;
2、家庭成員因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而導致生活住房困難的;
3、60周歲以上的老人,其子女有住房資助能力,應當由其子女贍養的;
4、不具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其法定監護人具備住房條件的;
5、家庭消費水平與所申報的財產、收入情況明顯不符的;收入是指:月收入包括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其他勞動所得及財產性收入。不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6、已租住政府或社會企事業單位公房,人均租住面積15平方米以上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予租售的其它情形。
(四)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應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提出申請(60周歲以上的老人、不具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不能單獨申請,應隨其子女、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一并申請。無子女、父母或其它法定監護人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途徑給予救助)。
(五)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中,三代同堂;或兩代同堂但家庭成員4人及以上的家庭,達到晚婚年齡的未婚青年,可以作為單獨一戶申請。
四、申請受理
2013年4月1日—2013年5月30日,以受理點收到申請材料的時間為準。正常工作時間受理,逾期未報者視作放棄,將不再列入此次申租調查范圍。
注意事項:已配租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請,如發現有違規者,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已享受租賃補貼的申租對象,需要重新申請審核。
自公告之日起,凡符合條件的家庭可前往所在地居委會領取《尋烏縣中心城區保障性住房申請書》及配套附表;按規定填寫完整連同所需材料一并提交受理。
五、資料提供
申請人按要求準備以下證明材料一式兩份,原件備查: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①身份證復印件;②戶口簿復印件;③戶口簿反映不出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關系的,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口檔案復印件;④縣城中心城區以外戶籍的,提供由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暫住證明。
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工作證明: ①在企業工作的,提供企業出具的工作證明原件和勞動合同復印件;②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的,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原件;③靈活就業的,提供現居住地社區(居委會、村)出具的就業證明原件;④個體工商戶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⑤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復印件或養老金領取證明復印件。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住房證明:①有私有產權住宅或非住宅的,提供產權證復印件;②租住公房的,提供產權單位出具的住房證明原件;③租住私房的,提供現居住地社區(居委會、村)出具的住房證明原件及租賃合同復印件。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 ①在企業工作的,提供企業出具的收入證明原件;②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的,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原件;③靈活就業的,提供現居住地社區(居委會、村)出具的就業證明原件;④個體工商戶提供申請日前一年的稅收繳納證明復印件;⑤退休人員提供養老金領取證明復印件;⑥屬于低保的,提供低保證復印件。
六、詳細情況請到受理點咨詢并領取相關材料。
通過***審核、三榜公示的家庭將在尋烏縣房地產管理局網站及縣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示。《尋烏縣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房“三房合一”建設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及相關表格可在尋烏縣房管局網站(http://www.xwfg.net)及縣政府網站(http://www.xunwu.gov.cn)下載、查閱。具體配租方案、搖號配租時間和程序另行通知。
七、受理窗口(6個居委會)
城南居委會地址:長寧街14號
聯系電話:2835222
城西居委會地址:岳家莊大道101號拆遷辦一樓
聯系電話:13576788597
中山居委會地址:中山路3號
聯系電話:2835221
廣場居委會地址:金茂花園創意隔壁
聯系電話:13970746768
河東居委會地址:城東老圓盤邊金林果業二樓
聯系電話:15297752021
岳家莊居委會地址:岳家莊大道92號
聯系電話:2833902
縣住房保障中心地址:尋烏縣中山路84號
聯系電話:2841743
尋烏縣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3月29日